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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细化划分为Ⅰ/Ⅱ/Ⅲ三类专业投资者。
一、投资者分类
1、 专业投资者
(1)专业投资者Ⅰ类资质要求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2)专业投资者Ⅱ类资质要求
(a)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其他机构:
①最近1 年末(12月31日时点数)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②最近1 年末(12月31日时点数)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③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
(b)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①金融资产(时点数)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②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Ⅰ类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3)专业投资者Ⅲ类资质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
(a)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2、普通投资者资质要求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无特定资质要求。
二、 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的互相转化
(1)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Ⅲ类,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① 最近1 年末(12月31日时点数)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且最近1 年末(时点数)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金融资产(时点数)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2)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Ⅱ类及专业投资者Ⅲ类可经书面告知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
三、 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区别
由于投资者所具备的投资知识和经历、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理解程度、财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有所不同,因此,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证券经营机构对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在适当性管理职责上有所不同,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专业投资者Ⅰ类:
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时,可直接开通相关市场、产品、服务的合格投资者权限,无需另行提交材料申请,无需签署相关市场、产品、服务的风险揭示书。若部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投资者Ⅱ/Ⅲ类:
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时,仍需提交材料申请相关市场、产品、服务的合格投资者权限,并需要签署相关市场、产品、服务的风险揭示书。若部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投资者Ⅰ/Ⅱ/Ⅲ类根据监管要求及具体业务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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